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网络,增强农村道路通行服务能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7〕62号)精神,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多方筹资、民主决策,因地制宜、标准适度、强化管理、建养并重”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加强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眉山市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扶贫移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各县(区)政府:是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管理、养护和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县(区)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发展规划,落实建设资金,组织项目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各县(区)做好项目申报立项、核准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补助资金的筹集、划拨和使用监管,负责指导中央和省各专项资金的整合使用。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加强规划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推进中的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做好项目建设规划与乡镇规划衔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扶贫移民局:负责对上争取行业内项目补助资金,监管项目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区)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规划及项目推进工作;对上争取行业内项目补助资金,监管项目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统计并下达全市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计划任务;负责全市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目标任务考核以及项目建成后市级补助资金的核定工作。 二、科学制定规划 以县(区)为单位,以乡(镇)和交通运输部门为主体,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城乡规划、扶贫移民等部门积极配合,紧密衔接精准扶贫及农业产业布局、乡村旅游发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规划,以服务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为规划指引,科学合理编制《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发展规划》。规划要明确建设规模、实施时序、建设标准等,根据道路功能定位、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科学适度的确定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原则上建制村联网路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村内通组路路面宽不低于3.0米,设置一定数量的错车道,所有道路路面厚度均不得低于0.18米;同时要利于农村集中居住,对农村主要聚居点道路建设要优先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做好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各县(区)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并经县(区)政府批准后报市交通运输局。 三、引导广泛参与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群众作为直接受益主体的积极性,通过筹资、投工投劳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合法规范的管理流程,公平、公开、公正组织项目实施和管理。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款、结对帮扶、包村包项目等形式支持项目建设和养护管理;鼓励通过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村委会在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建设。 统筹有序推进 各县(区)要结合自身规划,科学有序的统筹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利用原路改造、就地取材、少占耕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要建立健全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管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以建制村为养护主体,建立村规民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号召村民主动参与道路养护,有条件的县(区)可采用整合打包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养护管理。 五、强化要素保障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项目用地,对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项目优先审批。从2018年起连续三年,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2000万元,由市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领导小组实施以奖代补,各县(区)自行配套相应补助资金。交通运输、农业、住房城乡建设、水务、扶贫移民等部门要积极对接国家、部省相关部门,多渠道争取补助资金。加强建设资金的监管和审计,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专户储存、专人管理,确保建设资金不滞留、不截留、不挪用。 六、确保完成目标 各县(区)要统筹谋划建设项目,在《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发展规划》中明确“十三五”期间规划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整理纳入全市“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项目库”。每年初由各县(区)申报建设计划,经市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年度建设任务。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